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可以概括为 “乡土性”。这一概念由费孝通先生提出,他认为“乡土性”是乡土中国基层社会生活的支配力量。具体来说,“乡土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与人的关系:
在乡土社会中,人们与土地的关系非常紧密,生于斯、长于斯,最后老死在这块土地上。土地是人们谋生的基础,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
空间与时间:
乡土社会在空间上表现为孤立与隔膜,人们大多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区域内生活,社区间的往来较少。在时间上,由于人口流动率低,人们之间有着高度的熟悉感。
生活方式与价值观: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之间的关系基于血缘和地缘,形成了紧密而复杂的社会网络。这种社会结构具有差序格局,即社会关系以个人为中心,层层外推形成社会结构。
社区结构:
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小型的村落到大型村落,人们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生活,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综上所述,“乡土性”是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的核心特征,涵盖了土地与人的关系、空间与时间、生活方式与价值观以及社区结构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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