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号在中文标点符号中主要用于分隔同类的并列成分,其用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并列词语之间:
用于直接列举的三个或三个以上短语、词语之间。例如:“我喜欢吃苹果、香蕉和葡萄。”
引号内的内容:
顿号用在并列引号内,分隔引文内的各个部分。例如:“他引用了‘努力、坚持、创新’这三个词。”
电话号码:
在电话号码中,每个数字之间用顿号分隔。例如:“他的电话号码是123-456-7890。”
并列数字:
如“他们约定在下午2:30、4:00和5:30见面。”这里的数字“2:30”、“4:00”与“5:30”之间是并列的,用顿号隔开。
简短的引文:
在直接引用简短语句时,如“他曾说:‘时间就是生命,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引号内的内容之间通常用顿号。
并列的谓语、补语之间:
并列性的谓语、补语之间不用顿号,只用逗号。例如:“这个省今年的水利建设,任务重,工程难,规模大。”
带语气词的并列词语之间:
不用顿号,只用逗号。例如:“这里的山啊,水啊,树啊,草啊,都是我从小就熟悉的。”
序次语之后:
顿号也用于某些序次语之后,尤其是当序次语是不带括号的阿拉数字时,后面应使用实心圆点,而非顿号。
并列词语中还有更小的并列词语时:
大的并列成分间用逗号,小的并列词语间用顿号。例如:“他家有苹果、梨、香蕉等水果,鸡腿、猪头脸、牛排等肉类。”
并列成分之间用顿号,末尾的并列成分之后用“等”“等等”之类词语时:
“等”类词前不用顿号或其他点号;并列成分之间用逗号,末尾的并列成分之后用“等”类词时,“等”类词前应用逗号。
需要注意的是,顿号的使用并不像逗号那样频繁,它主要用于需要明确区分并列关系的场合。在只有两个并列项目的情况下,通常使用逗号或直接连接,而不一定非要用顿号。此外,顿号在标题中的使用也有所不同,一般不用在标题中的并列词语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