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号(、)是中文标点符号之一,主要用于分隔同类的并列成分。它的用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并列词语之间:
用于直接列举的三个或三个以上短语、词语之间,例如:“我喜欢吃苹果、香蕉和葡萄。”
引号内的内容:
顿号用在并列引号内,分隔引文内的各个部分,如:“他引用了‘努力、坚持、创新’这三个词。”
电话号码:
在电话号码中,每个数字之间用顿号分隔,如:“他的电话号码是123-456-7890。”
测量单位:
同一单位的数值之间,如:“这本书的长度为20厘米,宽度15厘米。”
书名、篇名等:
书名、篇名、人名、地名等并列时,每个部分之间用顿号分隔,如:“《红楼梦》《西游记》均为中国古代四大名著。”
句子内部并列的谓语或补语:
并列的谓语或补语之间不用顿号,只用逗号,如:“这个省今年的水利建设,任务重,工程难,规模大。”
带语气词的并列词语之间:
不用顿号,只用逗号,如:“这里的山啊,水啊,树啊,草啊,都是我从小就熟悉的。”
并列词语中已使用连词:
如“和、或、及、与”等,不能再用顿号,如:“我国科学、文化、卫生、教育和新闻出版业有了很大发展。”
相邻的数字表示约数:
不用顿号,分句间小的用逗号,大的用分号,甚至句号,如:“原子弹、氢弹的爆炸,人造卫星的发射、回收,标志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达到了新的水平。”
并列成分完全由带引号或书名号的短语组成:
不用顿号,但如果并列成分之中还有其它词,用顿号,如:“第五册中的《旅夜书怀》《阁夜》《登岳阳楼》都是杜甫后期的代表作。”
需要注意的是,顿号的使用并不是硬性规定必须用三个,而是用在需要分隔多个并列项目的时候。如果只有两个元素,一般用逗号或直接连接,如“我喜欢红果和绿叶。”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只有两个并列项目,也可以使用顿号,但通常不推荐,因为顿号的存在更多是为了强调并列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