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别人的话时,应使用 引号来以示区分和强调。引号的基本用法包括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
直接引用
将人所说的话完整地记录下来,通常在引语前使用冒号,例如:“非常抱歉,孩子,”大树说,“我现在只是个老树墩,没有什么可以给你的了。”。
如果引语是一个完整的句子,末尾的标点符号放在引号内;如果引语只是句子的一部分,则末尾的标点符号放在引号外。
间接引用
将某人的原话非正式地、不完整地、随语意拈来放在自己的话中,通常不使用引号。
连续引用
当需要连续引用几个文段时,每段开头都要用前引号(双引号或单引号),只在最后一段用后引号(双引号或单引号)。
引号内的引用
如果引号内还需要使用引号,外面一层用双引号,里面一层用单引号,例如:“我听见先生对我说:‘唉,总要把学习拖到明天,这正是阿尔萨斯人最大的不幸。现在那些家伙就有理由对我们说了:‘怎么?你们还自己说是法国人呢,你们连自己的语言都不会说,不会写!……’不过,可怜的小弗郎士,这也并不是你一个人的过错。’”。
强调和讽刺
引号还可以用于表示强调和讽刺,例如:“形散而神不散就是‘形散神聚’,这是散文的重要特点。”。
综上所述,引用别人的话时,应使用引号,并根据引语的位置和是否需要强调来选择合适的标点符号。直接引用时,通常在引语前使用冒号,并将引语完整地用引号括起来;间接引用时,则不使用引号。在连续引用时,每段开头都要用前引号,最后一段用后引号。引号内的引用则需要根据需要进行嵌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