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别人的话时,应使用 引号来标明。直接引用别人的话时,引号的使用方法如下:
直接引用 :将引语放在引号内,并在引语前加上冒号。例如:
“非常抱歉,孩子,”大树说,“我现在只是个老树墩,没有什么可以给你的了。”
间接引用:
用自己的话转述别人的话时,通常不需要使用引号。例如:
他告诉我,他今天很忙。
连续引用:
当需要连续引用几个文段时,每段的开头都要用前引号(通常是左双引号““”),只在最后一段的末尾用后引号(通常是右双引号“”):
他说他会来。他确实来了。
引号内的引用:
如果引号内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引用,应使用单引号来引用内部的引语。例如:
他说:“我明天会来。”
引号的使用注意事项
如果引语是句子的一个组成部分,且引文没有独立性,则引用部分末尾不用点号(问号、叹号可保留),整个句子该停顿处则停顿,该用何点号则用何点号。
引号通常用于表示文中引用的部分,有双引号和单引号两种。
根据以上规则,可以正确使用引号来引用别人的话,使文章更加清晰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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