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指 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具体来说:
党委的主体责任: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主要责任,包括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党委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纪委的监督责任:
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监督责任,包括对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监督,确保党的纪律和规矩得到严格执行。
“两个责任”的提出,旨在明确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局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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