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的现实表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填写:
社会适应能力
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努力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参加社区组织的志愿者活动,通过为社区居民提供帮助,为自己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参加培训班,提高就业技能,增加就业竞争力。
思想改造和遵纪守法情况
在司法所、村委会、家庭成员组成的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帮扶教育下,思想改造认真积极。
遵纪守法情况良好,无违法违纪现象。
融入社会情况
刑满释放后,是否重新融入社会,是否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
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是否表现遵纪守法,是否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专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情况
参加各类培训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增加就业竞争力。
刑满释放后从事的工作类型,是否稳定,是否在工作中表现出色。
个人认识和态度
在政审材料中,简要说明个人对亲人犯罪情况的认识,以及对亲属改过自新的期望和信心。
表达自己对刑满释放后重新做人的决心和态度,如思想政治方面的积极上进,工作学习中的刻苦认真等。
家庭关系和社会影响
填写与刑满释放人员的关系,如配偶、公公等,并说明其特殊身份或职务。
评估刑满释放人员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如是否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师长,与群众关系良好等。
在填写时,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不隐瞒或歪曲事实。措辞上避免使用带有歧视性的词汇,如“配偶(有犯罪记录)”。同时,可以简要说明个人对亲人犯罪情况的认识,以及对亲属改过自新的期望和信心。
建议:
突出刑满释放人员在社会适应、思想改造、遵纪守法、融入社会等方面的积极表现。
客观描述其在就业和职业发展方面的努力和成果。
保持语言的客观和中立,避免主观臆断和歧视性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