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勋章与国家荣誉称号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授予对象
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
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评价标准
共和国勋章:强调的是“巨大贡献”和“卓越功勋”,评价标准较高,是最高级别的荣誉。
国家荣誉称号:强调的是“重大贡献”和“崇高声誉”,评价标准相对较低,但仍然是国家级别的荣誉。
名称的固定性
共和国勋章:名称是固定的,例如“共和国勋章”获得者钟南山。
国家荣誉称号:名称不固定,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可以冠以“人民”二字,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例如“人民艺术家”、“人民教育家”等。
法律依据
共和国勋章和 国家荣誉称号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设立。
综上所述,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虽然都是国家最高荣誉,但在授予对象、评价标准、名称固定性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共和国勋章更侧重于对国家和人民事业作出巨大贡献的杰出人士,而国家荣誉称号则涵盖了更广泛的领域和行业的杰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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