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它包括以下12个词,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个人三个层面提出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
富强:
国家强大,人民富裕。
民主:
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的意愿和主导。
文明:
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体现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和谐:
和合宽容,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自由:
保障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
平等: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实现实质平等。
公正:
社会公平和正义,保障人的解放和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
法治:
法为准则,遵法守法,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爱国:
中华民族一家,共同关爱国家。
敬业:
立足本职,做好本职工作。
诚信:
诚实无欺,信义立身。
友善:
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
这些核心价值观不仅是个人行为的准则,也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体现了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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