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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史上设置管理台湾的机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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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史上设置管理台湾的机构如下:

元朝

澎湖巡检司:设立于1292年,隶属于福建泉州同安县(今厦门),负责管辖澎湖和琉球(今台湾),这是中国中央政府首次在台湾设置官署。

明朝

澎湖巡检司:设立于1387年,因“海禁”而废除,1563年重新设立,仍隶属于福建泉州。

清朝

台湾府:设立于1684年,隶属于福建省,负责管理台湾。

台湾行省:设立于1885年,刘铭传为第一任巡抚,台湾正式建省,台湾府管辖范围被限缩至仅剩台湾中南部,北部增设台北府,南部增设台南府。

台湾巡抚衙门:设立于台湾各府州,负责行使行政、司法和军事权力,巡抚为最高官员。

台湾布政使司:位于台北(当时称为“台湾府”,后改名为“台湾省”),是对台湾进行全面管理和统治的最高机构,布政使为最高长官。

台湾道台府:设立于台湾各地,由道台担任,负责行使地方行政权力。

兵备道:负责台湾地区的军事防御和安全事务。

这些机构的设立标志着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并且历代中央政府对台湾的管理逐渐深入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