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符号的用法和意义如下:
句号 (。):用法
:用于陈述句的末尾,表示一个完整的句子结束。
意义:表示说话结束,句子完成。
逗号 (,):用法
句子内部主语与谓语之间如需停顿。
句子内部动词与宾语之间如需停顿。
句子内部状语后边如需停顿。
复句内各分句之间的停顿,除了有时要用分号外,都要用逗号。
意义:
表示短暂的停顿,用于分隔句子中的并列成分、短语或从句。
顿号(、):
用法:用于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
意义:表示并列词语之间的分隔,通常用于表示非正式或强调时。
分号 (;):用法
用于复句内部并列分句之间的停顿。
用于分行列举的各项之间。
意义:
表示比逗号更长的停顿,用于分隔具有一定关系的两个独立分句。
冒号(:):
用法 用于称呼语后边,表示提起下文。 用于“说、想、是、证明、宣布、指出、透露、例如、如下”等词语后边,提起下文。 用于总说性话语的后边,表示引起下文的分说。 用于需要解释的词语后边,表示引出解释或说明。 用于总括性话语的前边,以总结上文。 意义
引号 (“”‘’):用法
用于行文中直接引用的部分。
用于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
用于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
引号里面还要用引号时,外面一层用双引号,里面一层用单引号。
意义:用于引用他人的话语、文章中的特定词语或表示特殊含义。
括号 (()):用法
:用于行文中注释的部分,注释句子中某些词语的,括注紧贴在被注释词语之后;注释整个句子的,括注放在句末标点之后。
意义:用于注释,提供额外的信息或说明。
破折号 (─):用法
用于行文中解释说明的部分。
用于话题突然转变。
用于声音延长的拟声词后面。
用于事项列举分承的各项之前。
意义:
用于解释说明、话题转变、声音延长或事项列举。
省略号(……):
用法 用于引文的省略。 用于列举的省略。 用于话语中间,表示说。 意义
连接号 (—):
用法
两个相关的名词构造成一个意义单位,中间用连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