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给予北部湾的五大政策如下:
综合配套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
大胆试验,开拓创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市场体系、土地治理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经济区治理模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港口等资源整合力度。
重大项目布局方面的政策支持
国家通过对有关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给予支持。
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参与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整合力度。
保税物流体系方面的政策支持
国家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在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
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
金融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
国家支持在北部湾地区设立地方性银行,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
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开放合作方面的政策支持
国家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发挥开放合作示范作用,建立和完善开放合作机制。
加快实施合作项目,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为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新的次区域合作。
这些政策旨在促进北部湾经济区的经济开发,推动其成为中国—东盟合作的重要平台,并为其他地区的开放、开发积累成功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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