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国论》中,“与”的意思是 相较于或 与……相比较。例如:
1. “诸侯之死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这里的“与”表示与……相比较,意思是诸侯所丧失的土地与他们因为战败而丢失的土地相比较,前者是后者的百倍。
2. “与嬴而不助五国也”,这里的“与”可以解释为“相与”,也就是巴结、结交秦国的意思。
因此,“与”在《六国论》中主要用作比较或结交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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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国论》中,“与”的意思是 相较于或 与……相比较。例如:
1. “诸侯之死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这里的“与”表示与……相比较,意思是诸侯所丧失的土地与他们因为战败而丢失的土地相比较,前者是后者的百倍。
2. “与嬴而不助五国也”,这里的“与”可以解释为“相与”,也就是巴结、结交秦国的意思。
因此,“与”在《六国论》中主要用作比较或结交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