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是一种常见的修辞手法,指的是在写作或说话时,有意引用现成的成语、诗句、格言、典故等,以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或说明对新问题、新道理的见解。引用可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使语言更加精炼、含蓄典雅,并且富有启发性。
引用的方式可以分为明引和暗引两种:
明引:
直接引用原文,并加上引号,或者只引用原文大意,不加引号,但都注明原文的出处。
暗引:
不直接引用原文,而是借用其意义或意境,使读者自行领会其出处。
例如:
“人生应该如蜡烛一样,从顶燃到底,一直都是光明的。”——萧楚女,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同时也是一种明引。
“我是你的,我的祖国!都是你的,我的这心、这灵魂;假如我不爱你,我的祖国,我能爱哪一个人?”——裴多菲,运用了反问的修辞手法,也是一种明引。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李清照,运用了用典的修辞手法,属于明引。
通过引用古代名人的名言,可以使文章更加生动有力,增强表达的深度和广度。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