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写标点符号时,最后一格的放置规则如下:
与最后文字或符号共占一格
当双引号、书名号、括号等标点符号出现在最后一格时,应与最后的文字或其他标点符号共占一格。
破折号和省略号
破折号和省略号需要占双格,但如果它们出现在最后一个,则只需要占一格,不能将其分成两个部分。
其他标点符号
除了破折号、省略号、引号和书名号这四种情况,其他的标点符号(包括括号)一律不能顶格写。如果在末格写完文字需要除以上四种情况之外的标点符号,就在字的右下角标出。
点号和标号的转行
点号的功能是表示语气和停顿,必须紧接在原语句后面。如果已经写到一行的最后一格,应将点号贴着格子的线条写下去,不能提行写在下一行的开头。
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综上所述,当标点符号出现在最后一格时,应根据上述规则进行书写,确保标点符号与最后文字或符号共占一格,并且符合书写格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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