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的“六义”是指 “风”、“雅”、“颂”三种诗歌形式与“赋”、“比”、“兴”三种表现手法。具体解释如下:
风:
即国风,是各地的民歌,是《诗经》中最有成就的部分。国风包括十五组,共160篇,内容多为民间歌谣,如《关雎》、《蒹葭》、《桃夭》等。
雅:
包括大雅和小雅,多数为公卿贵族所作,一般看作“正声”。大雅为歌功颂德之作,小雅多讽刺之声。大雅共31篇,小雅共74篇,如《采薇》、《鹿鸣》、《江汉》等。
颂:
即祭祀和颂圣的乐曲,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分别为31篇、4篇和5篇,如《我将》、《有客》、《玄鸟》等。
赋:
是直接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如“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比:
是比喻,包括明喻和暗喻。如“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兴:
是借助其他事物作为诗歌发端,以引起所要歌咏的内容。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这些分类和表现手法共同构成了《诗经》独特的艺术风格和深刻的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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