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矿工的十大生命安全措施如下:
必须证照齐全:
严禁无证照或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
严禁超层越界或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
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
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
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
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
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佩戴安全设备:
矿工必须佩戴井下专用安全帽、照明灯、呼吸器等基本安全设备。
安全操作:
严格遵守开采规程和安全规定,避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应对紧急情况:
遇险自救和紧急避险,如瓦斯泄漏、火灾等,应迅速启动紧急避险设施,如避难硐室或紧急避险硐室。
这些措施旨在全面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从生产过程的规范操作到紧急情况下的有效应对,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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