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的格言是 “更快、更高、更强”。这个格言是由亨利·马丁·迪东提出的,后经顾拜旦提议,并于1913年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批准正式写入《奥林匹克宪章》。1920年,这个格言被作为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会徽构成部分,正式成为奥林匹克标志的一部分。
“更快、更高、更强”这一格言充分表达了奥林匹克运动不断进取、永不满足的奋斗精神和不畏艰险、敢攀高峰的拼搏精神。在比赛场上,面对强手,运动员发扬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敢于斗争,敢于胜利。对自己则是永不满足,不断战胜自己,超越自己,实现新的目标,达到新的境界。对自然要敢于征服,克服大自然给人类带来的各种各样的限制,挣脱自然对我们的束缚而取得更大的自由。
顾拜旦本人在推崇“更快、更高、更强”的同时,又大力主张把“团结、和平、进步”作为奥林匹克运动所追求的最根本的目标。“团结、友谊、和平、进步”现今已不仅是奥林匹克运动以及世界体坛的宗旨,而且还成了全人类所需要、向往和追求的共同目标。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