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到19世纪英国出现的文学流派主要有以下几个:
浪漫主义(Romanticism)
时间:19世纪初
代表人物: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乔治·戈登·拜伦(George Gordon Byron)、约翰·济慈(John Keats)
特点:强调个人情感、自然之美和想象力,反对工业革命带来的物质主义和机械理性。
维多利亚时代文学(Victorian Literature)
时间:19世纪
特点:文学作品广泛关注社会问题,包括贫困、性别不平等和工业化带来的道德挑战。代表作家有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威廉·麦克皮斯·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伊丽莎白·巴瑞特·勃朗宁(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和罗伯特·布朗宁(Robert Browning)。
现实主义(Realism)
时间:19世纪
特点:致力于真实地描绘社会生活,揭示社会问题和阶级冲突。代表作家有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和威廉·麦克皮斯·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
感伤主义(Sentimentalism)
时间:18世纪后半期
特点:强调情感和同情,关注个人和社会的悲剧性。代表作家有劳伦斯·斯特恩(Laurence Sterne)和亨利·菲尔丁(Henry Fielding)。
启蒙文学(Enlightenment Literature)
时间:18世纪
特点:强调理性、批判和启蒙思想。代表作家有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亨利·菲尔丁(Henry Fielding)等。
这些文学流派在18到19世纪的英国文学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各自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不同面貌和人们的思想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