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新政策已经在多个省份开始实施。以下是部分省份的政策调整情况:
广东省
职称评定权下放至学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审核标准。
乡村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时,优先考虑,不再受奖项、课题及论文的束缚。
广西省
初级和中级职称评定不再受岗位比例限制,教师有更多机会参加职称评审。
高级职称评选不再由学校评选,取消学校指标要求,破除唯课题、奖项、论文的要求。
山东省
相关政策调整,具体实施细节未详细提及,但整体方向与上述省份一致。
山西省
正高级职称评审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论文、奖项及证书不再是硬性要求。
全国范围内
《新教师法》对教师职务(职称)的评定做了相应修改,初级职务和中级职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教师履行职务的年限和要求晋升。
人社部和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支持乡村中小学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符合条件、通过评审的教师可直接聘用至相应岗位。
综上所述,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新政策已经在多个省份开始实施,并且有全国范围内的政策调整。这些政策调整旨在简化评审程序、放宽考核标准,为教师提供更多的职称晋升机会。建议关注各省份的具体实施细则,以便更好地了解政策落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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