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依法执政:
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做到依法执政,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执政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求,也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需要,因为宪法和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是党的意志的集中体现。
发扬民主作风:
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确保领导班子“一条心”。
深入基层的作风:
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增强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入群众身边调研,征求群众意见,真正做到想民之所想、解民之所急、服民之所需。
艰苦奋斗的作风:
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如今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先辈用热血生命换来的,严格自身要求,发扬老一辈党员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
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意见,认真总结和改进不足,勇于纠正和改正错误;对于其他同志的不足之处,及时给予正面引导帮助,督促其改正。
清正廉洁:
领导干部要牢记“公生明,廉生威”,待人处事不以公心、不重廉洁,本事再大、能力再强,也会丧失其感召力和号召力。
民主集中制: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科学决策的制度保证,领导干部要善于把“多种声音”协调为“一首乐曲”,在决策活动中做到谋与断的辩证统一,做好民主与集中的定格转换。
调查研究:
充分的调查研究是科学决策的前提,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找出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办法,作出正确决策,推进工作落实。
联系群众:
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领导干部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
正确政绩观:
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思考和解决问题必须站在人民立场上,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
保持战略定力和耐心:
领导干部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提升“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强化“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
能上能下: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坚持的基本准则,旨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