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交通安全责任制
单位内部: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和目标管理,确保交通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并与企业管理和工作绩效结合。
学校:校长负总责,德育副校长分管交通安全工作,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
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单位:在单位主要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交通安全状况。
学校:明确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兼职交通安全员
单位:确定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员,负责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宣传、检查和机动车辆管理。
学校:各部门确定一名兼职交通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
单位: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交通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学校:每学期至少请法制副校长对全校师生作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分管校长、各班主任针对学生实际及时经常加强教育。
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单位: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服从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制度。
学校:教职工和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如不准“飙车”、“飞车”等。
车辆和交通安全设施管理
单位:车辆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由车管部门统一保管,并负责费用交纳及车辆维修。
学校:综合行政部要逐台建立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档案,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
交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交通安全员要牢记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检查,把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门口巡查制度,对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
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
单位: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及时有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学校:发现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报警、保护现场、组织救援,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调解和善后处理工作。
交通安全宣传和意识提升
单位: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市民的文明出行习惯。
学校: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通过以上制度和职责的落实,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