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冒充警察和警察一起来欠债人父母家里讨债是 违法的。这种行为可能涉及以下几方面的法律责任:
冒充警察:
冒充警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可以处以拘留和罚款。
非法侵入住宅:
如果债主未经允许强行进入欠债人父母的住宅,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威胁恐吓:
使用暴力、恐吓或者威胁的方式讨债,影响到债务人及其家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可以处以拘留或者罚款。
综上所述,债主冒充警察和警察一起来欠债人父母家里讨债,不仅冒充警察行为本身违法,非法侵入住宅和威胁恐吓等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建议欠债人及其家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报警处理,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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