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文王受笞刑的典故原文如下:
楚文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以畋于云梦,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年不听朝。葆申曰:“先王卜以臣为葆,吉。今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年不听朝。王之罪当笞。”王曰:“不谷免衣襁而齿于诸侯,愿请变更而无笞。”葆申曰:“臣承先王之令,不敢废也。王不受笞,是废先王之令也。臣宁抵罪于王,毋抵罪于先王。”王曰:“敬诺。”引席,王伏。葆申束细荆五十,跪而加之于背,如此者再,谓“王起矣”,王曰:“有笞之名一也。”遂致之。申曰:“臣闻君子耻之,小人痛之。耻之不变,痛之何益?”葆申趣出,自流于渊,请死罪。文王曰:“此不谷之过也。葆申何罪?”王乃变更,召葆申,杀茹黄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后荆国,兼国三十九。令荆国广大至于此者,葆申之力也极言之功也。
译文如下:
楚文王得到茹黄的狗和宛路的箭,就用它们到云梦去打猎,三个月都不回来。得到丹地的美女,就沉湎在淫欲中,整整一年不上朝听政。葆申说:“先王占卜让我做太保,非常吉利。如今您得到茹黄的狗和宛路的箭,打了三个月的猎都不回来。得到丹地的美女,就沉湎在淫欲中,整整一年也不上朝听政。您的罪应当受到鞭打。”文王说:“我自从离开襁褓就列位于诸侯,请改变刑罚,不要鞭打我。”葆申说:“我承受先王之命,不敢废弃。您不接受鞭打,这是不执行先王的命令啊!我宁可获罪于您,也不获罪于先王。”文王说:“遵命。”葆申拉过来一张席子,文王趴在上面。葆申把50根细荆条捆在一起,跪而加之于背,如此者再,谓“王起矣”,王曰:“有笞之名一也。”遂致之。申曰:“臣闻君子耻之,小人痛之。耻之不变,痛之何益?”葆申趣出,自流于渊,请死罪。文王曰:“此不谷之过也。葆申何罪?”王乃变更,召葆申,杀茹黄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后荆国,兼国三十九。令荆国广大至于此者,葆申之力也极言之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