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哲学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们描述了真理在不同条件下的性质和状态。
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指的是真理在内容上的确定性和无条件的性质。它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客观性:
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这种反映不依赖于人的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例如,三角形的内角之和等于一百八十度,这是一个不受时间限制的真理。
可知性:
人类按照其本性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每前进一步的认识都是对无限世界的接近。这种可知性也是绝对的。
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则强调真理在认识过程中的有限性和条件性。它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适用范围:
真理只在一定条件下成立,具有特定的适用范围。例如,远古时代人们认为人不能上天揽月是正确的,但在现代科技条件下,这种说法就不再适用。
认识深度:
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一定深度和层次的正确认识,这种认识是有限的、近似的。随着科学的发展和人类认识的深化,过去的真理可能会被修正甚至被推翻。
绝对性与相对性的辩证统一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包含。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而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真理的发展是一个不断从相对性向绝对性转化的过程。
举例说明
绝对性例子:
物理定律,如万有引力定律,它描述了物体之间相互吸引的力与它们的质量和距离的关系。这个定律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成立的,不受时间、地点或人类认识程度的限制。
相对性例子:
关于地球是圆的这一认识,在古代可能被认为是错误的,因为人们无法直接观察到地球的球形。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这一认识被证实是正确的,并且成为了现代地理学和天文学的基础。这个认识的正确性是有限的,它依赖于特定的科学技术条件和人们的认识水平。
通过这些例子可以看出,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它们共同构成了我们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