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全面规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的组织与实施,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该大纲明确了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的内容、目标、课时分配以及考核要求。
教学内容
基本军事知识:
包括人民军队、现代国防、军兵种知识、现地教学等内容,共计24课时,其中必训12课时,选训12课时。
基本军事技能:
包括队列动作、轻武器射击、投弹、战术动作、格斗基础与军事体育、卫生与救护、识图用图等内容,共计88课时,其中必训44课时,选训44课时。
教学目标
通过军事训练教学,提升青少年学生国防素养,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培育爱党爱国爱军情怀,培塑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学课时分配
集中训练:包括国防法规、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和光荣传统、共同命令、轻武器射击、单兵战术、战伤救护、识图用图等内容,共计44课时。
知识讲座:包括军事思想、军事科技、现代国防、国际战略环境等内容,共计12课时。
考核要求
学生军事训练教学纳入国家督导和考核评价体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细化考核评估方案,3年为1个周期进行验收评估,充分发挥教育考核评估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教学队伍配备
基本军事知识授课教师:由学校采取专兼职办法配备。
基本军事技能组训教官:由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骨干出任,学校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参与学生军事训练。
实施要求
学校要严格落实《大纲》,不得减少教学内容和规定课时。鼓励学校积极开设有关军事知识、军事技能训练教学方面的校本课程,拓宽军事训练教学内容。
总结
《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为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旨在通过系统的军事训练,提高学生的国防素养和综合素质,为国家的国防建设和人才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