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新月诗派的诗歌主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倡新格律诗:
新月派认为新诗应该遵循一定的格律和形式,以增强诗歌的音乐性和表现力。他们主张诗歌要有节奏、音节、格式的规律,追求和谐、均齐、调和与整齐的美学原则。
理性节制情感:
新月派强调在诗歌创作中要用理性来控制情感,反对滥情主义和诗的散文化倾向。他们认为情感应该经过选择和加工,通过具体意象来呈现诗人的感悟,而不是直接直露地表达。
追求“三美”:
前期新月派提出了“三美”原则,即“音乐美”、“绘画美”和“建筑美”。音乐美主要指音节的“均齐”与“和谐”;绘画美要求诗人以具有色彩感的辞藻写诗,追求诗的视觉表达效果;建筑美指的是“节的匀称”、“句的均齐”。
反对滥情主义:
新月派认为诗歌应该避免过度的情感宣泄,主张以冷静、客观的态度来创作,使诗歌更具深度和内涵。
关注人类情感和思想:
新月派认为诗歌应该关注人类的情感、思想和精神世界,通过诗歌来探索和表达人性,反映社会现实和矛盾。
这些主张体现了前期新月派在诗歌艺术形式和内容上的追求,旨在通过新格律诗的形式,以理性节制情感,追求艺术美和人类情感与思想的深刻表达,从而推动中国诗歌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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