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将受到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逆向行驶和非机动车行驶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实行右侧通行,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应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用火安全
不能随意乱扔火种,小孩不能玩火,家长应妥善放置火柴、打火机等物品。不躺在床上吸烟,不乱扔烟头,烟头必须随手掐灭。不私拉乱接电线,开关和插座板接口要牢固安全。使用家用电热器具时,人不能离开。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爱护消防设施,不随意移动、挪用或损毁。不在居所及其它非指定地点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走路和骑自行车安全
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骑自行车时,不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车,不要在人行道、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
集体活动安全
组织学生参加和劳动社会实践,事先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超员运载。参加校外集体活动的场所、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必须坚固安全,出入道口畅通,场内消防设备齐全有效。
井盖和高空抛物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其他安全常识
不要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处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抛物、泼水、散发印刷广告或进行妨碍交通的活动。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离设施。
这些法制安全小常识旨在帮助大家更好地遵守交通法规,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希望这些常识能为大家的安全出行和生活提供一些有用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