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不能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纳税自由:
公民没有纳税的自由,纳税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罢工自由:
公民没有罢工的自由,罢工可能会影响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迁徙自由:
虽然《宪法》规定公民有迁徙自由,但这一权利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受到限制。
所有权:
公民不能享有所有权的物,主要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物品,如土地、森林、矿产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以及集体所有的草原、山林、河湖等公共资源。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权利的限制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在合理范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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