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的四大安全基本守则是:
行为守则
上班途中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及乘坐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帽。
一线员工服装扣好扎紧,禁止佩戴领带,禁止穿拖鞋、背心作业,女工禁止披散长发和穿高跟鞋或裙子作业。
任何时刻不得无故逗留徘徊于他人工作地区,不得在工作时间内闲谈,严禁打扰他人工作或分散他人工作注意力。
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请人代替作业或串岗操作。
严禁员工酗酒后上班,工作场所内严禁酗酒。
行走于车间时不得阅读任何文件或刊物书籍。
行走绿色通道,不走捷径,不穿越物料堆放的缝隙。
禁止在工作中的高架吊车下方或悬空重物下走动。
设备操作守则
不熟悉的机械工具不得擅自操作或使用。
不是自己操作的机器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乱动。
未经主管允许,任何机械、电器等的安全防护均不可随意取下或拆除。
设备在操作中若有异音、异味或过热等其它异常情况,应即停机检查并报机修人员查明原因。
操作设备须熟知其动力,不得超速或超负荷。
在人员进行操作和行走经过的机器外面不得有裸露的齿轮及皮带轮。
开机前必须试验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发现异常及时报修,否则不准开机。
如因生产工艺确需,组合机组分离使用时,必须报设备主管同意,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开机生产。
严禁在机器运转时攀到机器上面清除垃圾。
印刷链动装置必须有安全装置,防止链条断裂跌落。
堆码架升起时不得随意在下面操作。
机器运转时不得随意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如确属特殊情况须在机器运转时进行以上工作的,须征得主管同意并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安全生产基本原则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抓经营管理的同时必须抓安全生产。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企业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三同时”原则,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四不放过”原则
发生安全事故后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领导和责任者没有追究责任不放过。
这些守则旨在确保工厂员工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