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对配偶权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配偶权的定义和范围
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配偶属于近亲属,具有近亲属相关的法定权利。
夫妻地位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姓名权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自由权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
夫妻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相互扶养义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日常家事代理权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配偶属于遗产的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
婚姻自主权
自然人享有婚姻自主权,即选择配偶的权利。
人身权利保护
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平等地位和权利,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建议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应充分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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