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在眉睫与刻不容缓都用于形容情况的紧急性,但它们在强调的方面有所不同:
迫在眉睫
释义:形容事情已到眼前,情势十分紧迫,常用来描述客观形势的紧迫性。
出处:出自《列子·仲尼》,原文为“远在八荒之外,近在眉睫之内”。
语法:主谓式,作谓语、定语。
例句:虽然这件事情跟我们没有关系很遥远,但是形势紧迫已经到了眼前。
刻不容缓
释义:指形势紧迫,一刻也不允许拖延,既适用于客观形势也适用于主观紧迫性。
出处:出自宋·周密《齐东野语》,原文为“事关根本,刻不容缓”。
语法:主谓式,作谓语、定语、状语。
例句:帝王即位,这就是好日子,而且算出来这日子又吉利,为什么要怀疑?事情已经不能再拖延了。
总结
迫在眉睫主要强调的是事情已经非常紧急,迫近眼前,侧重于客观形势的紧迫性。
刻不容缓则不仅强调形势的紧迫性,还强调时间上的紧迫,要求立即采取行动,适用于主客观形势。
建议根据具体的语境选择合适的词语,如果侧重于客观形势的紧迫性,可使用“迫在眉睫”;如果侧重于时间和行动的紧迫性,则“刻不容缓”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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